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棚户区改造有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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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建部副部长陆克华:

今天非常高兴有机会和大家一起交流一下棚户区改造工作情况,下面我先简要介绍一下有关情况。

一、2015-2017年棚改三年计划实施情况

2015年6月,国务院要求2015-2017年全国改造包括城市危房、城中村在内的各类棚户区住房1800万套。经过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的共同努力,棚改三年计划总体进展顺利。2015年开工601万套,2016年开工606万套,今年头4个月开工改造了219万套,占年度目标任务600万套的36%,比去年同期提高了3个百分点。

二、棚户区改造取得的成效

1、改善了棚户区居民住房条件。2008年-2016年,全国棚户区改造累计开工3287万套。通过棚户区改造,使8000多万居民“出棚进楼”,改善了困难群众住房条件,共享了改革发展成果,促进了社会公平,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

2、促进了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通过城中村改造,帮助约950万农民就地转化为市民,住进了配套完善的安置房小区。

3、是提升了城市功能和综合承载能力。通过棚户区改造,改善了老城区人居环境,优化了城市功能,促进了新老城区的协调发展。

4、是促进了商品住房去库存。在商品住房库存量大、市场房源充足的三四线城市和县城,积极推进棚改货币化安置,有力促进了商品住房去库存。

5、是带动了投资消费和经济增长。棚户区改造带动了有效投资和建材、装修、家电等消费,促进了上下游相关产业发展,对经济稳增长发挥了积极作用。

三、确保完成今年开工600万套棚改任务

一是切实抓好棚改新开工项目建设,让更多群众早日入住。二是因地制宜,推进棚改货币化安置,减少重复建设。三是完善配套设施,让群众住得更加放心、舒心。四是强化成本控制和资金管理,努力实现市域内棚改资金收支总体平衡,加强各类棚改专项资金监管。

四、认真抓好2018-2020年三年棚改攻坚计划的落实

按照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2018-2020年再改造各类棚户区1500万套。住房城乡建设部将与有关部门一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强化责任,创新方式,加大中央财政补助和金融、用地等支持,兑现改造约1亿人居住的城镇棚户区和城中村的承诺。当前,要重点谋划好2018年棚改工作,尽早落实项目、资金等,确保明年棚户区改造早安排、早开工、早见效。

【提问环节】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记者:

请问,关于刚刚提到的2018-2020年三年的棚改攻坚计划,住建部会有哪些具体举措措施或者计划来打好这场攻坚战?谢谢。

陆克华:

第一,还是要早谋划、早安排、早开工、早见效。第二,跟有关部门一起,落实好金融信贷政策、土地供应政策和有关资金补助政策。第三,在那些库存量大,市场房源非常充足的三四线城市和县城,还要进一步提高货币化安置比例,促进去库存,减少重复建设。第四,努力实现市域内棚改资金收支大体平衡,依法依规控制棚改成本,做好棚改腾空土地的出让工作,按照合同约定及时偿还贷款,促进棚改工作可持续发展。第五,坚持规划先行。统筹兼顾居住环境的改善和历史文化风貌的保护。在推进棚户区改造工作的同时,要重视维护城市传统风貌特色,保护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建筑。第六,抓好棚改工作质量和配套设施建设,让群众真正住得放心、住得舒心。最后,要督促各地加强棚改专项资金使用监管,确保资金安全。

光明日报记者:

我们注意到,国有工矿企业和林区垦区有很多职工为国家经济建设做出了很多贡献,但是我们也注意到,他们有不少职工是长期居住在棚户区里面。我们想请陆部长详细介绍一下,国家在改造这些职工的住房条件方面都取得了哪些成效?另外,在未来棚户区改造中,又有一些什么计划来改善他们的居住条件?谢谢

陆克华:

关于林区棚户区改造,到2016年底,累计开工164万套,近500万职工告别了潮湿阴暗的棚户区和简易房,住进了宽敞明亮的新居,形成了许多面貌一新的林区小城镇和林业小区,逐步解决了林区职工居住、供电、给排水、医疗、教育、交通等一系列长期以来未能解决的难题。

关于垦区危房的改造,到2016年底,累计开工229万套,近700万职工喜迁新居,农场场容场貌得到明显改观,布局进一步优化,水、电、路等基础设施逐步完善,促进了产业发展和小城镇建设。

关于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到2016年底,累计开工302万套,重点改造资源枯竭型城市、独立工矿区和三线企业集中地区的国有企业棚户区,近800万职工改善了居住条件。

中国国际电视台记者:

目前部分棚改安置住房项目因配套基础设施还不完善,群众无法及时入住,住建部有什么样的解决措施呢?

陆克华:

这个问题问得很好。我们知道,完善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是确保棚户区居民住得放心、舒心的重要方面。当前,确实有部分棚改安置房项目因为供水、供电、供热等基础设施建设滞后,安置住房小区教育、医疗等公共服务设施不配套,影响了棚改居民及时入住。下一步就这项工作,我们将督促各地,一是加快完善配套基础设施,确保配套设施与棚改安置住房实现“四个同步”,即同步规划、同步报批、同步建设、同步交付使用。

二是,着力改善安置房周边环境和服务条件,切实解决好群众关心的水、电、气热、路和教育、医疗等配套不足的问题。

三是,将新建安置住房小区及时纳入街道和社区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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